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对志愿者的管理,促进志愿服务活动长期、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志愿者的招募
第二条 招募原则:内部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募对象:首先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秘书处进行招募,其次在学会分支机构进行招募,志愿者应定居在北京地区。
第四条 招募时间:在组织召开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颁奖大会期间,根据需要在基金会其他重大活动期间。
第三章 志愿者的管理
第五条 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秘书处各部门之间进行调度协调,优先做好本职工作,必要时由领导出面与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
第六条 志愿者由基金会办公室进行任务分派和统一管理。
第七条 志愿者在为基金会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秘书处工作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 志愿者严禁借用“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名义进行盈利活动;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章程;自觉维护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形象和权益的行为。
第九条 志愿者完成志愿服务工作,要与基金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及物品,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