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对2011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当前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管部门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筑市场监管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中央企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广东、重庆、甘肃7个省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审批后动态监管、强化市场现场的两场联动、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也分别代表协会和企业,结合当前形势,针对如何发挥作用、担当责任提出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
建筑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对2011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就当前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意见征集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清出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加强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2011~2015年发展纲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企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四是要进一步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启动企业资质申报审批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该负责人同时要求各地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中央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又要兼顾到地方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政策、采取措施。二是处理好市场监管与行业发展的关系,市场监管不仅仅是为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处理好目前的工作与未来发展方向的关系,工作要有前瞻性,深入开展研究,特别是基础性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储备工作。四是处理好传统管理方式与现代信息化管理方式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丰富和创新管理手段。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各地建管部门不断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资质审批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监管效能,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努力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