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评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评标行为,防止出现恶性低价中标行为,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通知称,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园林绿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改善了人居环境,涌现了一批国家、省园林城市以及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园林绿化企业。但是,近年来由于该省部分园林绿化项目招标片面采用最低价中标评标方法,导致园林绿化精品不多,严重影响了该省园林绿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评标行为。
园林绿化工程普遍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许多园林绿化工程通常包括种植土及地型塑造、生物工程、植物景观、水石景营造、雕塑小品、夜景照明景观、音响、园林建筑等工程和综合服务,具有复杂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工艺要求。因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评标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特点和现行法律法规,选用适用的招标、评标办法进行,其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对重点、重大园林工程项目应当采用优质优价的原则,参考企业过往业绩和获奖情况进行评标,不得对综合园林工程进行肢解招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要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体现奖优惩劣的原则,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恶性低价中标的行为,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来源:中国建设报 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