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遴选推荐工作,我会现已开始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1]64号)(详见附件1)要求,组织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的学会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类别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我会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的指标不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采取整体限额推荐办法。鼓励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科技创新类项目和国家科普类项目。
二、推荐材料
(一)推荐书的填写
各奖种推荐书统一按照《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详见附件2)中的版本要求填写,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重点填写第三部分“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国家自然科学奖重点填写第二部分“项目简介”、第三部分“重要科学发现”、第四部分“第三方评价”;国家技术发明奖重点填写第二部分“项目简介”、第三部分“主要技术发明”、第四部分“第三方评价”、第五部分“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填写第二部分“项目简介”、第三部分“主要科技创新”、第四部分“第三方评价”、第五部分“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填写第三部分“对促进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的主要贡献”、第四部分“学术地位”。
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仔细阅读“填写说明”,严格按照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组织填写申报材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二)推荐材料的报送
1、首次报送推荐材料仅报送推荐书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订成册,附件可以是复印件)。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推荐到国家科技奖励办的候选项目。
2、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
三、几点要求
1、科技奖励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项目及材料的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遴选推荐工作。
2、对于学科相同、研究内容相近或紧密相关的项目,鼓励项目之间进行整合集成,但不是简单拼凑。
3、已于2012年经评定但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侯选人、侯选单位,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在2013年申报材料中再次出现。
4、申报国家自然奖时,提交的核心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10年2月28日以前发表);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时,项目整体技术须应用三年以上(即2010年2月28日以前已整体应用)。
5、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计划支持,项目验收或鉴定须满2两年(即于2011年2月28日前完成验收或鉴定)。
6、请各单位按照奖励条件要求,充分挖掘优秀科技人才和成果,鼓励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科技创新类项目和国家科普奖。
附件1、《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基金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程莹,电话:(010)58933927,传真:(010)58933945
电子信箱:chengying98@126.com;ccesprize@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10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