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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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2-26

各相关单位:
经科技部批准,我会已获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资格。现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协助做好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
收到此通知的单位可申报一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参加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推荐项目要求已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即在2006年2月28日以前已经整体应用,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于2009年2月2日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及书面材料3套报送至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基金奖励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100835),电话:010-58933927,传真:010-58933945,电子信箱:ccesprize@163.com。
附件:1、《关于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项目简要情况表。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抄报: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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