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第十届理事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土秘〔2018〕6号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学会,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精神,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应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并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该社会团体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会员会费是学会得以持续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重要经费来源。2018年6月2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召开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按照《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和《办法》,现开始收缴2018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会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依据《办法》规定,会员会费原则上按届收取(5年/届,2018年--2023年)。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副理事长单位会员20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会员10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会员5000元/年;
(四)其他单位会员4000元/年,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会员3000元/年;
(五)个人会员100元/年;
(六)学生会员不收取会费。
二、会员申请方式
(一)对于未注册用户,请访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网站(www.cces.net.cn),点击首页左侧“会员系统”进入“会员登录”页面,点击页面下方“注册”选择项,根据会员类型选择“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进行注册,填报单位(个人)信息资料并缴纳会员会费。
(二)对于会员资格已到期的已注册用户,请按照注册时申请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网站会员系统,完善单位(个人)信息资料并缴纳会员会费。
三、缴费方式
会费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请各单位依照相关标准将会费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正确的缴费单位名称和会费字样(如:XXX单位会费)。学会在收到会费后,将据此开具由财政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与单位会员证书一并寄发。
户 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89012486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海军、薛晶晶、程莹
电话:010-58933927
邮箱:zhantianyoudajiang@126.com
附件: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
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3、关于缴纳第十届理事会会员会费的通知(扫描件)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