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分会、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管理办法》(中土学〔2023〕7号)的要求,现将学会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土木工程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申报范围包括:
(一)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的先进技术;
(二)土木工程领域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三)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及国际市场竞争的技术;
(四)对于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领域,可配套和补充制定相关技术要求或明确具体技术措施,或提出严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
(五)可转化为团体标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为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学会标准围绕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方面,重点支持“好房子”、“新基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绿色低碳、智能建造、公共安全、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建筑工业化等领域标准研制。
二、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学会立项计划的标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二) 主编单位(原则上不应多于2个)和主编人已落实;
(三)标准编制经费已落实;
(四)技术内容成熟,具备先进性、经济性及可操作性;
(五)标准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已经过鉴定或认证,具备推广意义;
(六)标准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七)已具备标准内容大纲。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附件,需全部主编单位签字、盖章);
(二)对于条件成熟的项目,鼓励提交标准初稿。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一)电子版提交: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管理系统”(http://cces.imidu.cn/admin/login)完成申报工作。“归口单位”应选择相关领域归口专业分会;如没有、或暂不能确定的,请选择“学术与标准工作委员会”。
(二)纸质版提交:申报单位将全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寄送至归口单位。由专业分会作为归口单位的,专业分会应在“归口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同意或不同意),统一报送至学术与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标委)。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二)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证明材料。研究获奖情况、工程应用情况等应提供文字说明及佐证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标委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新主楼A1611
电 话:010-64517732
邮 箱:cces@188.com
附件: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