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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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31

各位理事: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会工作的鼎力支持!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23年12月在北京胜利召开,选举并产生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按照《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与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请各位理事履行职责,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会费。具体如下:

一、会费标准

1.理事会费原则上应按届缴纳,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任期为五年(2024年至2028年);

2.理事单位会费标准:2.5万元/届;

3.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5万元/届;

4.副理事长单位会费标准:5万元/届。


二、缴纳方式

1.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浏览器登录下方网址,即可登录学会会员系统:

                                            

(学会会员系统登录二维码)

网址:https://cces.kejie.org.cn/member/login.php

2.我们已将各位理事信息提前录入系统,请各位理事在登录页面点击“单位会员登录”;在登陆页面的“注册手机号”是各位理事预留给学会综合部的基本情况表中本人手机号码,输入手机号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然后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即可登录进入本人账户(请及时补充完善单位和个人信息);

3.点击页面左侧目录栏的第二栏“我要续费”,逐项填写各栏目,尤其是发票收据抬头、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接收发票邮箱等信息;

4.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将理事会费汇入指定账户,并及时上传转账凭证;

5.转账时请备注理事会费+单位名称+理事姓名”,学会收到会费后将开具由财政部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票据发送至“接收发票邮箱”,不再提供纸质票据。

三、联系方式

学会奖励办:彭艳雯010-58933927

学会财务部:高辰飞010-58934281(发票咨询)

会员系统技术支持:17812778845  (技术支持)

 

附件:

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

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管理办法》

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名单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24年10月


附件:

附件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doc

附件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与会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名单.docx

关于缴纳第十一届理事会会员会费的通知(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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