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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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xsb 发布日期:2025-05-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学会现启动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奖种

我会分支机构、地方土木建筑学(协)会、会员单位可向我会推荐提名项目(人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每个推荐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通用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大奖种)、1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1个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

二、推荐提名原则

1.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荐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鼓励提名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一代网络、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矿产勘探、生物育种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

2.推荐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推荐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对于曾担任领军技术专家的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的,严格甄别其任职期间的科技成果。

3.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4.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5. 提名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科技奖评审纪律“二十条”》等要求,自觉抵制“打招呼”“跑找要”等各种干扰评审的行为!引导监督被提名者及所在单位恪守学术道德、遵守评审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奖环境,维护评审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推荐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推荐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推荐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不得提名的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3)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4)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5)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或者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推荐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6月4日前将推荐提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会,提名材料包括:

1.纸质提名书一套(含主件和附件,简装),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项目介绍PPT电子版文件,由项目前三完成人之一进行配音讲解,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承诺书1份,需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内容包括将我会作为唯一提名渠道、项目符合提名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的承诺。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光盘或U盘)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王维汉、孙志勇、包雪松  

 话:010-58933071、58934953

 箱:ccesxsb@163.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大院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含附件2:工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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