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年将公布水质最差十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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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17

    继“大气十条”后,昨天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出重拳解决水污染问题。“水十条”提出238项“硬措施”,除了136项改进强化措施、12项研究探索性措施外,重点提出了90项改革创新措施。其中38项要求限时完成,力争在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水十条”共10条35款,提出取缔“十小”企业,整治“十大”行业、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红黄牌”管理超标企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限批等238项强有力的硬措施,涉及30多个国务院部门,其中仅牵头部门就有12个。

“水十条”出台与突发环境事件频发不无关系。环保部发布的数据显示,1995年以来,全国共发生1.1万起突发水环境事件,仅2014年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理并上报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另外,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亮点

亮点1

京津冀比长三角珠三角多3项要求

●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

●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

●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解读:北青报记者统计,在“水十条”列举的38项限时完成的措施中,有6项措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需要提前一年完成。另外,对京津冀还单独提出3项要求。

之所以对上述区域要求更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是因为这些区域水污染问题严重,其中,京津冀又是污染问题最严重的地方,京津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水体污染和水资源短缺。另外,“京津冀一体化”已升级到国家战略层面,环保领域的一体化也是趋势,这也给其他区域做出示范效应。

亮点2

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新增至少2项指标

●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解读:“水十条”延续“大气十条”签“军令状”的模式,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未通过年度考核,国务院要约谈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也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这意味着地方政府要对当地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介绍,“水十条”颁布后,节水目标、水断面等这些都会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在他看来,“水十条”不仅让地方政府接受国务院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是一种履职责任说明,也是一种监督。另外,取消节水型城市、卫生城市也会给地方政府带来压力。

亮点3

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

●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解读:依据测算,“水十条”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环保装备研制和产业化水平等措施,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清华大学E20环境产业研究院院长傅涛参与环保产业部分的起草,他指出,“‘水十条’埋下了很多伏笔,涉及环境产业的面很宽。”

傅涛说,从具体措施中能看到,政府在环保产业领域进一步退出,让市场主体更多地发挥作用。“现有的政府直接治理环境的方式将转变为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

他指出,环保产业链包括综合服务,投资运营,工程服务,社会服务,涉及八九个大的应用领域。“水十条”将推动环保产业在市政污水这些传统领域外,进入更多的环境治理领域。

亮点4

水质不达标政府将需补偿下游政府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

解读: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认为,“水十条”明确提出了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这个概念,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

他解释说,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具体说来是相邻两个区县或市政府水务部门在交界处河道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如果区县或市发源的水流跨断面出境时水质不达标,此政府应补偿下游区县或市政府。这种补偿机制通过经济手段解决环境责任划分,治理不力的上游区县或市对下游区县给予经济补偿,有利于调动各区县或市污水治理积极性。

释疑

“水十条”出台后,你能知道哪些信息?

今后,你不但可以看到城市空气质量“红黑榜”,还可以知道水质量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级市(州、盟)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水十条”是环保部一个部门责任?

当然不是。这涉及部委联动机制,具体是指,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监察部等参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是“水十条”的一个亮点。这将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告诉北青报记者,部委联动机制目的是为了权责分明,将有利于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水十条”规定,环境保护部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水十条”怎么说水价?

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哪些行业因“水十条”遇冷?

“水十条”明确规定将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此外,还将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这些行业将出台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哪些行业将因此受益?

看清楚,这些行业可能赢在未来。“水十条”指出,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此外,将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北京有什么创新要求?

你先看看这条:“为了促进再生水利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为什么是在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领域创新呢?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告诉北青报记者:“关于安装建筑中水措施,从保障性住房切入,是因为我们想选择一些公共性、政府性的项目切入、创新。”

关于建筑中水,中水是由上水(给水)和下水(排水)派生出来的,是指各种排水经过物理、化学或生物处理,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如用来冲洗便器、冲洗汽车、绿化和浇洒道路等。因其标准低于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所以称为中水。

“水十条”提了多少次“京津冀”?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一共提到了11次。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告诉北青报记者,共有两方面原因。第一,这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比较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第二,这些地区的水环境形势比较严峻,治污压力比较大。因此,有经济基础,在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实现“水十条”的目标,这也是顺理成章的。

公众怎样监督“水十条”落实?

“水十条”明确指出,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图示制作/陈波

分析

“水十条”与“大气十条”有什么不同?

水污染成为继大气污染后国务院重拳整治的另一个对象。同样是十条措施,“水十条”与两年前出台的“大气十条”有何不同?

“水十条”重增长 “大气十条”重民生

与“大气十条”相比,“水十条”不仅涉及控制污染、严格执法,还提到推动结构转型、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场机制等内容。

清华大学E20环境产业研究院院长傅涛参与“水十条”的部分起草工作,他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大气十条”立足点是民生,“水十条”则更多着眼经济增长。

傅涛解释说,从实际情况来看,水污染情况比大气污染情况严重,但水污染并没有像大气污染那样,发生较多的环境污染事件,实际中老百姓对大气污染的关注度更高。因此2013年出台的“大气十条”,着重回应百姓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呼声。

“‘水十条’出台恰逢中国经济下行,稳增长的压力加大。虽然同样是十条,但‘水十条’的措施多了一倍,比‘大气十条’更综合地反映了政府的大政方针。”傅涛说,“水十条”最大的亮点,是催生环保产业的发展,使其有可能在5年以后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水十条”更重不同地方政府跨界协作

在“大气十条”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按区域分有不同的任务,但在“水十条”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则经常被一同提及,至少有6项明确完成时间的任务,要求上述三大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告诉北青报记者,与大气污染不同,水域有上下流域之分,往往涵盖的区域比较多,因此需要分流域进行不同地方政府间的跨界协作,所以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是污染治理的必要措施。

“水十条”提出,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吴舜泽表示,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建立后,就可以进行流域水污染信息共享、技术交流、联合执法等。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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