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构筑工程建设管理防腐樊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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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10-17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日益激烈。因此,就有个别承包商为获得项目承包权而采取种种手段,千方百计托门子找关系,如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挂靠、串通等方式。于是,工程建设管理已成为“有心人”追捧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焦点。如何做到工程优质高效,有关参与各方真正能够清正廉洁,笔者认为,除管理者必须重视加强自身修养锻炼,不断增强抵抗腐败的“免疫力”外,还应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注重把好“三关”。 

严格把好用人关 

个别不法施工方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绞尽脑汁,于是,偷梁换柱、偷工减料就成为他们的手段,腐蚀拉拢,使工程监管人员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设方在实施工程建设中,除自身派出项目责任人进行管理外,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大多会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工期等进行控制;委托工程检测单位对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及施工质量进行检验。事实上,这两个重要环节并不十分牢靠,个别时形同虚设,起不到真正的监控作用。究其原因:一是监理队伍中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况,个别监理单位能力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监管不到位、不得力。因此,有时会出现监理“弱视”现象,看不出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甚至有时会出现即使建设方代表现场指出存在问题,个别监理也千方百计地帮助施工方解释敷衍的情况;二是检测单位忙于争项目,检测结论真假难辩。 

近几年来,工程检测单位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个别不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也充数在其中,致使工程检测市场稍显混乱。前年,笔者就经历过同一送检材料、同一检测要求,而两家检测单位得出的结论却截然相反的情况。事后经调查发现,那家出具合格报告的检测单位是因私人关系而受到左右。 

针对上述情况,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切实筑牢工程建设管理防腐樊篱,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笔者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选派好建设方代表。建设方代表(也称项目责任人)是工程建设最直接的管理者,其素质高低与工程优劣密切相关。因此,选派好建设方代表至关重要。他不仅政治素质要高,抗腐蚀能力要强,而且业务技术要精;不仅要甘于吃苦,乐于奉献,而且要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施工第一线,及时发现并处理好工程质量问题。以江苏省兴化市市政府建设的英武大桥及接线工程为例,当时,建设方聘请了德高望重、原则性强、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该市一位水利局原副局长、退休干部作为建设方现场业务技术管理代表。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为确保市政府重点工程质量,他一次又一次抵制了施工方的经济贿赂,甚至在有的监理“坐错位置”的状况下,他顶住来自多方的阻力和压力,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于关键工序,他都一一测算,坚持用数据标准实施监控。一旦发现偷工减料现象和质量问题,他随时召集“三方”人员到场剖析、制止、警告,对造成事实的限期整改,使得施工方的如意算盘一次次落空。在金钱贿赂不灵的情况下,施工方某负责人恼羞成怒,三番五次无故挑衅,指着他辱骂,内容恶毒难以入耳。后来甚至发展到公开扬言要雇人用车子将他撞伤,让他爬不起来。其险恶用心就是逼他离开,拨掉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面对一次次侮辱与威胁,这位代表也曾畏怯过、犹豫过,但在建设方领导的真诚挽留下还是硬着头皮坚持到大桥竣工通车,坚持到工程审计结束。 

整顿规范监理和检测队伍。首先,严格按照准入制度进行控制,有关部门应联手出面进行整顿。通过优胜劣汰,清除一批无资质、无实力、无信誉的三无监理和检测单位,同时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其次,公开整顿成果。对于有资质、实力强、业绩优、信誉好的监理和检测单位要在招标网上进行公示;对“三无”监理和检测单位也要列入黑名单上网公示,以供建设方选择。同时,对建设方实际选用监理、检测单位情况也应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政府工程。最后,加大惩治力度。一旦工程质量出现较大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监理人员责任。特别要加大惩治力度,不仅要让其经济上得不偿失,而且要将其列入黑名单,清理出监理队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严格把好工程“增量”关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发生工程量变化,尤其是增加工程量是正常的,也是经常发生的。对于个别不法施工方而言,他们寄希望于所承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量的增加,而且多多益善。究其原因:一是处在当今建设市场“僧多粥少”、工程项目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承建工程很不容易,机遇既得不可失;二是增量结算往往凭现场签证,存在人为因素和伸缩空间;三是凡增加的工程量或多或少会带来效益,不可能白干,更不可能倒贴。 

如何把握工程的增量,防范增量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猫腻”,笔者认为要注重四点:一要坚持变更增量项目的合理性。是凡政府工程,大的变更增量项目须经规划设计部门论证,并报市分管领导批准,建设方凭获得批准的变更设计通知下达执行。但值得提醒的是,也不能盲目相信设计方,特别是在项目已经落实施工队伍后出现的变更。因此,在下达变更设计前,作为管理方,尤其是建设方还要因地制宜进行推敲论证,以免花冤枉钱。 

如在英武大桥建设中,建设方代表从兴化实际及节省投资角度出发,会同相关人员经过认真磋商并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先后否定了桥头回填增加沙垫层、挡土墙侧立面掉向等多个变更设计,节省投资近百万元;二要坚持集体会商制度。对于小的变更增量项目需经集体会商,不搞个人说了算,以减少工程增量的随意性;三要坚持“三方”同场计量和旁监制度。对于工程增量的签证,前提必须坚持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同场计量,留下原始记录,作为签证附件。隐蔽工程增量,还要留下施工现场照片以供审计之需。对于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以及关键工序的取样送检,要坚持“三方”同取同送,确保送样检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四要坚持变更增量项目检查制度。建设方要注重对相关工程变更增量项目的检查,验证其签证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严格把好协审关 

工程决算审计是决定施工方所得利益的重要一环,往往也是个别不法施工方绞尽脑汁做手脚、忙于攻关的最后机会。虽然审计的裁量权在审计部门,但在审计过程中建设方的协助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有些过程、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是审计人员事后难以了解和掌握的。这就要求建设方代表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尤其是增减等变化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还要排除干扰,站稳脚跟,积极主动地配合审计,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还是以英武大桥施工建设为例,尽管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施工方与建设方关系很僵,矛盾尖锐,但在工程决算报审时,还是那位施工方负责人这时却变换了一副面孔,亲自登门向甲方代表赔礼道歉,请求原谅,并硬是塞给他一个内装数千元的信封,拜托其在协审时给予关照。为了稳住对方,便于开展工作,他将贿赂款如数转交建设方有关领导,并嘱托待工程审计结束后再退给施工方。在协审过程中,他依据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掌握和积累的第一手资料,逐项对照核查施工方编报的决算,并将理应核减的测算资料及时提供给了审计部门参考。经过建设方和审计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最终该工程决算审计被核减掉数百万元。<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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