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勇:推进水利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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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10-16

  10月10日,第二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出席论坛,并作了《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主旨发言。他强调,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创造公平、公正、规范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推进水利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矫勇指出,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项目类型多等特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求水利系统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效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与效益。 

矫勇介绍,水利行业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共颁布实施了20余个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制定出台的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达100余件,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方面和环节都实现了有法可依,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为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是严格招标程序。注重招投标活动中重点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定程序。把建设规范的项目法人作为履行好招标投标的重要前提,健全机构设置,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建立和完善了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与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招标,杜绝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按照规定严格履行批准程序。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规范评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保证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加强围标串标治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相继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招标投标行政监察暂行规定和招标投标审计办法,明确了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主体,健全了行政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依法对招标投标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和审计。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及相关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建立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制定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出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了大规模的稽察活动,严肃查处水利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 

四是勇于开拓创新。坚持依法招标投标和密切联系行业实际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水利工程的特点创新招标投标管理模式,保障招标投标法在水利行业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防范低于成本报价中标方法研究,建立机制,以有效控制恶意低价中标行为;积极探索采用打捆或集中招标的方式,以降低招标成本,节省时间,吸引和选择高资质的监理和施工队伍,解决中小型工程监管易缺位的难题;相关省份采取了集中建管、整合设计技术力量等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推进了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矫勇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施行的10年,也是我国实施大江大河治理、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的10年,招标投标工作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有序、高效进行。目前,水利工程限额以上施工招标投标率达到100%,监理招标投标率接近100%,限额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率在90%以上,勘察(测)设计招投标正在稳步推进,招标代理也有了长足的发展。10年来,水利系统未出现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和违规违法事件,长江三峡、南水北调、黄河小浪底、长江干堤加固、治淮等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并发挥作用,民生水利工程全面进行,实现了水利建设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矫勇强调,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任重而道远,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任务长期而艰巨。水利行业将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二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创造公平、公正、规范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推进水利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单位共同主办。本届论坛的主题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来自中央和地方招投标管理部门、国家大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招投标领域资深专家,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代表约340人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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