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以3大保障体系规范4万亿元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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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8-24

    8月21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为确保4万亿元新增中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按照中央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3大保障体系。
一是组织保障体系。成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的新增中央投资协调小组,部门、地方成立了扩大内需协调机构,负责督促、组织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二是政策保障体系。出台一系列政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运用投资、财政、土地、环保、建设和金融等政策,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管理。
三是监督保障体系。中纪委监察部牵头组织24个检查组,以专项审计和稽查的方式,对各地的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同时,针对个别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开工率低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其落实。
李朴民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增中央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都比较好,项目建设进展较快,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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