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发挥城建档案作用防御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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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1-2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向全国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关于积极防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通知》。通知希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领导,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职责考核范围,为保证城建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的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大地震对当地城建档案工作造成很大损失,当地城建档案工作人员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出一批重要城建档案资料。这些城建档案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为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危屋的鉴定评估,以及房屋的维修加固等提供了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治档,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防御自然灾害,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全面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利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城建档案异地备份、应急预案等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和应急利用;严格执行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各地城建档案馆(室)的建设,抓紧开展城建档案抗震安全检查和改造加固工作;加强城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城建档案收集工作力度,保障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的查阅利用;加强对自然灾害及灾后重建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为日后查考留下宝贵资料。(《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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