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项目融资决策要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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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27

    近年来,我国掀起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的高潮。除了传统的政府直接投资以外,采用融资的方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对于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融资决策时需要考虑哪些要素,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我们多年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咨询的经验,对于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融资决策时应主要考虑以下要素: 
以满足公众需要为出发点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概念可能不完全、不准确)公共交通、公用事业、通讯和电力等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是城镇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对国计民生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时,应以满足公众需要为出发点。 
为满足公共需求,政府应根据城市基础设施的现状和城市发展目标之间的主要矛盾,统筹并合理配置资源,优先发展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众生产和生活有重大影响且需求迫切的基础设施;同时,政府应通过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为民众提供充足的项目设施和优质的服务,且服务价格应合理,政府财政和民众能够承受负担。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方式包括BT、BOT、PPP、股权合资和发行企业债等。在新建项目融资时,应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有不同的特征,所适用的融资方式也不同。对于非盈利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BT等方式融资;对于盈利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BOT等方式融资;对于有一定盈利性但不能完全满足投资回报要求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PPP等方式融资。 
选择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方式,应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盈余情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政府盈余多,对资金需求不大,可以选择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或股权合资方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财政盈余少,对资金的需求大而又迫切,可以采用BT、BOT、PPP等方式进行融资。 
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对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的选择也有很大影响。在通货膨胀严重、货币政策从紧时,银行贷款利率往往比较高,产业投资人对股权投资的回报要求也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更适合以发行企业债或短期贷款方式进行融资;在无明显通货膨胀、货币政策宽松时,银行贷款利率比较低,可以积极采用BT、BOT等融资方式实施项目。 
    设置合理的项目条件和风险分担机制 
城市基础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使用周期长的特点。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融资,引入外来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应设置合理的项目条件并分担风险,使投资人可以通过经营管理获得比较稳定的收益,降低其对投资回报的要求。 
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融资前,应明确项目的规模、主要工艺、建设和运营的技术标准等要求。在设置项目条件时,应合理设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服务的数量、价格调整机制和付费方式、风险分担原则、补偿、违约违规处理和争议解决方式,并明确项目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在风险分担方面,通常应遵循由最有能力控制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的原则。在新建基础设施融资项目中,政府通常应承担服务采购数量风险、政策和法律变更风险,投资人应承担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及成本超支风险,双方共同分担通货膨胀风险,各自承担自然不可抗力风险。 
通过竞争选择特许经营者 
城市基础设施具有自然垄断性和投资沉淀性,一旦投入生产经营就很难转作其他用途。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城市基础设施长期实行垄断经营并受政府管制。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需要政府授权并实施特许经营。 
为保护公众利益,在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时,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在竞争机制下,有实力、有信誉的投资者会充分利用其在技术、管理和财务方面的能力和优势,设计最符合项目要求和特点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案。在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投资者通过提高投资效率控制投资额,应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和资金筹措成本,要求合理的而非暴利的投资回报。 
通过竞争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可以使其在为公众提供充足的项目设施和良好的服务同时,服务的价格也比较优惠,符合公众利益。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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