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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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8

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建科推[2009]13号),我会现已启动“2009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属《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重点是对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
2、申报项目应符合《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要求;
3、申报项目应通过省部级鉴定或评估,或按有关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技术论证;
4、申报项目必须是经过实际应用证实是先进、实用、成熟、可靠,且辐射能力较强,适合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5、申报项目尚无工程应用技术规范(程)、工法、标准图的,申报单位应编制相关应用技术文件;
6、申报项目应无权属争议。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要求详见《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扉页,并将技术资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申报书》可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http://www.cces.net.cn网站下载。
三、申报程序
各团体会员单位的申报项目应先报送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经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同意推荐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凌、李丹、文捷、李应斌
电  话:010-58934591、58934710、58934876
邮 箱:daa@cces.net.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建科推[2009]13号)
2、《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09年4月7日

附件:

《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下载).doc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建科推[2009]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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