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员普查及重新登记的通知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01-08-27

各位会员: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即将开始对全国会员进行普查,并重新登记,这是搞好组织机构建设,严格会籍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使会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我会开发研制了计算机管理软件,并印制了会员信息采集登记表,现发给每个会员,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重新登记的具体步骤如下:
    1.登记范围包括建筑结构、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工程、隧道及地下工程、地基基础、地质勘察、岩土工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材料、港口及航道、海洋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煤气、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环境,以及与土木工程有关的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项目法施工研究、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的新老会员。
    2.分三个渠道下发《个人会员登记表》:
       总会秘书处直接发给总会理事;
       总会各专业分会发给分会理事;
       各地方学会发给地方学会发展的总会会员。
    3.填写《个人会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通过各自渠道寄回。即:
       总会理事直接寄回总会秘书处;
       总会各专业分会理事寄回分会秘书处,分会留存一份,报总会一份;
       各地方学会发展的总会会员,寄回地方学会秘书处,地方学会留存一份,报总会一份。
   4. 寄表同时须缴纳会费100元整(五年一次性缴纳,含制证费、邮寄费、资料录入费及五年会费)。会费收取办法将由总会、分会、地方学会另附通知。
    5.总会将根据交来的登记表及会费,制作新的会员证,此证为卡式,有效期限为五年。由于在会员证上将扫描照片,以及打印姓名、单位等资料,所以请会员们填表的字迹及照片一定要清晰。
    6.会员证将通过上述三个渠道发给会员。
    重新普查登记后,我会将对会员进行计算机管理,并在我会刊物及土木工程网站上公布总会会员名单;我会将逐步建立土木工程专家体系,并发挥专业人才优势,为有关部门提供咨询论证;我会将与国外相关学会联合开展学术交流,并建立会员互认关系;我会将成立“中国继续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分院”,并对会员实行优惠培训;今后,对于资深会员的遴选、优秀会员的评选、学术论文的评审等项目工作将在会员中进行;学术会、报告会、展览会、联谊会等将组织会员参加;总会会员可根据意愿申请参加我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和考察,以及各专业分会的学术活动;我会编辑的各种学术资料将对会员优惠寄送;同时,会员亦可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总会、分会和地方学会,以使学会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会员是学会的一分子,学会是会员之家,我们希望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要真诚地爱护这个家,积极地建设这个家,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为我国土木工程建设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版权所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 邮编:100835

Email:Master@cces.net.cn

京ICP备150565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