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会对外宣传和沟通,规范学会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为学会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与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学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会新闻发言人工作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学会合法权益;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的学会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会新闻发言人由学会秘书长担任,代表学会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学会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学会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学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三章 学会对外宣传
第六条 学会新闻宣传平台,目前使用学会官网及学会微信公众平台。
第七条 学会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由综合部为学会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