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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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会对外宣传和沟通,规范学会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为学会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与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学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会新闻发言人工作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学会合法权益;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的学会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会新闻发言人由学会秘书长担任,代表学会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学会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学会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学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三章 学会对外宣传

第六条 学会新闻宣传平台,目前使用学会官网及学会微信公众平台。

第七条 学会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由综合部为学会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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