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续签双边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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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6-08


应我会邀请,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前主席赖斯科拉克(Les Clark)及秘书长凯斯伊顿(Keith Eaton)等一行三人,于2005年6月7日来北京拜会我会。我会理事长谭庆琏、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西拉、秘书长张雁等接待了代表团。
谭庆琏理事长对代表团的到访表示欢迎,然后简单地介绍了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针及中长期目标。
中英两学会自1986年首签协议以来,双方根据协议曾不定期派高层互访和学术交流团考察及交流、传播信息、交换资料和学报、支持对方主办的会议、协助征文以及派专家和学者与会等。
为促进双方紧密合作,在结构工程专业以及更广阔的领域互通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双边会员,谭庆琏理事长曾在2004年率团访问该学会期间,就协议内容进行了商谈并达成一致。
    1、互派代表团---鼓励互派代表团并为来访者适当提供方便;
2、参加国际会议---鼓励代表出席对方组织的国际会议;
3、交换出版物---交换“结构工程师”和“土木工程学报”。此外,可互相刊登论文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交换学者---鼓励学者和高级会员利用互访的机会与学会下属分会和部门举办活动。为便于这样活动的开展,两学会要努力组织合适的会议;
5、青年工程师---重视青年工程师在结构工程领域水平的提高,为青年工程师提供机会。 例如:利用网站;
6、为会员提供方便---互为参加对方组织的分会/区域/部门/小组活动的会员提供适当的优惠及免费。
根据上述条款,双方提出了下列实施方案:  
 ●利用网站和刊物发布对方的会议信息,及时通报各自感兴趣的学术内容和题目;
 ●互相链接互联网,为会员及时提供信息;
 ●在中国建立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学生会员分部;
 ●相互介绍下属分会开展学术交流;
 ●在英国期刊上介绍中国工程实例(图片及简短文字),在2006年上半年开始刊登;
 ●利用专家及学者到大学讲学的机会,安排到学会作专题讲座。
双方在积极有效的讨论后,续签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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