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实施办法(二00九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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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1-10

    中国土木工程领域科技创新最高奖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是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于1999年共同创立,2000年获国家科技部批准,评审范围包括铁道、水利、交通、大型公用与民用建筑领域的优秀项目。为促进我国住宅建设水平与整体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于2003年增设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奖。
    为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自2004年始,在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住宅小区奖下设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每年先行组织开展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住宅小区金奖的征集和评选。要求获奖项目具有较高的综合质量、突出科技应用与创新,能够代表中国住宅建设的先进水平。
    作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最后一轮候选工程,优秀住宅小区金奖每年评选一次,每届设奖项20个左右,并从中择优推荐给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委会。 
    一、参评项目基本条件
    1、 建于大城市规划区内,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居住区;建于中、小城市(镇)规划区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居住区。
    2、 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施工质量优质的工程(荣获国家或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者)可优先推荐。
    3、 工程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及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规定。
    4、 工程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的先进水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
施工及物业管理体现和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在技术方面有创新或突破,有较高的科技含量。设计理念有创新,或在新型建筑体系的研究和实践上有突破。
    5、 建筑节能、节电、节水、节材及环保方面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研究有
所创新或形成成套技术。
    二、申报与推荐
    1、申报参评项目的遴选与推荐
    申报参评的项目须经下列单位(个人)之一的遴选与推荐:
    1)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学会或房地产协会(含港澳地区相应组织)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局)的房地产开发或科技主管部门。上述组织机构可以组织当地的专家进行初评遴选,每届最多可推荐5个工程项目。
    2)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每个单位每届最多可推荐2个工程项目。推荐的工程项目须填写“参评项目推荐表” 一式三份(见附件  1)。
    三、申报程序
    推荐参评的工程,由申报单位(可以是开发单位,或是主要规划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会同主要参建单位(开发、规划、设计、施工、科研等,总数不超过5个单位)共同填报“参评项目申报表” 一式三份(见附件2)及“申报材料” 一式三套(具体要求见附件3,其中一套为U盘电子版)。
    四、评审程序
    1、评审机构及其组成
    1) 评审工作由成立的领导小组与专家评审组进行,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
    2) 领导小组由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主要领导与专家组组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在评选工作的协调、指导及决策中发挥领导作用。
    3) 专家评审组按专业分为规划、建筑、环境、科技、工程质量5个评审小组,其职责是负责相关专业的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专家评审组主要由我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的专家组成。
    2、评审办法
    评审按“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项目评分表”(见附录1)执行。由专家评审组按专业分组进行评议、讨论、打分,在此基础上汇总提出各个参评工程项目的总分并提出排序建议方案。
    在申报参评工程符合“参评项目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专家评审组与领导小组将对获奖项目的地区性,发达地区项目与发展中地区项目,大城市项目与中、小城市(镇)项目,新建工程与旧城改造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与中高档以上商品房项目适当区别考虑,进行必要的调整。
    3、现场考察
   根据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专家组与领导小组将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项目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实地考察,必要时对初评得分进行调整。
    4、确定获奖名单
    1)初评调整后提出优秀住宅小区金奖的推荐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正式
确定获奖名单。
    2)被确定推荐参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住宅小区项目,需要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有关要求补充完善上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申报资料,交由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后,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五、不予评审或相应分项、子项不能得分的工程项目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评审
    1)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
    2)申报截止期之后申报的工程项目。
    3)申报资料不合格的工程项目。
    4)申报资料不齐备,又未按指定日期补报的工程项目。
    5)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申报资料顺序混乱的工程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分项、子项不能得分
    1)图纸比例太小,图形、尺寸难以辨认的分项。
    2)规划、建筑设计图尺寸、内容标注不明确、不符合附件3“申报材料”要求的项目。
    3)用“售楼书”一类宣传材料替代规划设计资料的项目。
    六、颁奖
    颁奖会将与获奖项目技术交流会同期举行,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交流技术、推广经验,促进我国住宅建设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从而达到以人为本,精心营造普通百姓居住乐园的目的,颁奖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下半年。颁奖地点原则上为北京,但根据技术交流、经验推广的需要,可以选择北京以外的城市。
    颁奖与技术交流会将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领导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将为获奖单位颁发奖杯、奖牌、获奖证书。
    颁奖与技术交流会相关费用由获奖单位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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