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主编单位申报,学会标准委员会讨论并报学会领导批准,现决定开展《建筑工程信息交换实施标准》等11项学会标准的编制工作,并发布编制计划。标准编制管理工作由学会标准委员会负责。
请你们抓紧开展标准编制工作,并按计划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学会标准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王晓峰
电 话:010-64517611
传 真:010-64517612
电 邮:ccesstandards@126.com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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