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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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会 发布日期:2023-07-17

  各专业分会、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管理办法》(中土学〔2023〕7号)的要求,现将学会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土木工程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申报范围包括:

(一)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的先进技术;

(二)土木工程领域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三)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及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技术;

(四)对于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领域,可配套和补充制定相关技术要求或明确具体技术措施,或提出严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

(五)可转化为团体标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

为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学会标准围绕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方面,重点支持“好房子”、“新基建”、“双碳”、城市更新、乡村建设、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等领域标准研制。

二、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学会立项计划的标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二)主编单位(原则上不应多于2个)和主编人已落实;

(三)标准编制经费已落实;

(四)技术内容成熟,具备先进性、经济性及可操作性;

(五)标准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已经过鉴定或认证,具备推广意义;

(六)标准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七)已具备标准内容大纲。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附件,需全部主编单位签字、盖章);

(二)对于条件成熟的项目,鼓励提交标准初稿。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一)电子版提交: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管理系统”(http://cces.imidu.cn/admin/login)完成申报工作。如遇到申报系统无法提交等异常问题,请联系学会学术与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标委”),并将全套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标委邮箱。

(二)纸质版提交:申报单位将全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寄送至学标委(优先以顺丰邮寄)。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以纸质版寄出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文件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至学标委,也可由各专业分会组织汇总后提交学标委;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名称与公章一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术与标准工作委员会(学标委)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新主楼A1611

电  话:010-64517732

邮  箱:cces@188.com

 

附件: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关于征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2023年.pdf

附件: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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