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学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分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的推荐工作,进一步提高和保障我会推荐项目的质量,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遴选及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家单位每个奖项限推荐一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指标不限。
二、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参加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2016年、2017年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三大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三、请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要求提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文件请登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http://www.nosta.gov.cn)。
四、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项目我会将优先推荐。
五、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我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程莹、薛晶晶 电话:010-589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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