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分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进一步提高和保障提名项目的质量,学会现启动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及名额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家单位每个奖项限推荐2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家单位限推荐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指标不限。
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项目(人选)原则上数量不限,将根据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
二、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参加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曾被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但未获奖的项目,须暂停1年。2018年、2019年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三大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5、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项目学会将优先推荐。
三、提名工作及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标准,坚持评选质量、严格评审程序,确实遴选出本行业、本领域优秀项目,并确保提名候选项目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2、提名材料包括:承诺书1份(需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内容包括将我会作为唯一提名渠道,以及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等)、纸质提名书一套(简装)。
3、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提名候选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
4、请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文件请登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http://www.nosta.gov.cn)。
四、材料报送方式、时间
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会,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奖励办
联系人:程莹、薛晶晶
电话:010-58933927
邮箱:zhantianyoudajiang@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附楼517室
邮编:100835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